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內人社辦發〔2010〕152號
關于印發《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和自治區開展“服務基層、培養鍛煉、創業就業”工程的部署要求,鼓勵、引導和支持大學生實現自主創業,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實施201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25號)和人保部《關于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31號)要求,我廳在全區組織開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并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各盟市人社部門積極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協調配合,做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工作。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內蒙古自治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創業帶動就業”的部署,鼓勵、引導和支持大學生實現自主創業,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31號)和內蒙古人社廳《關于下達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計劃的通知》(內人社發〔2010〕9號)要求,在我區實施“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發揮政府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高等院校的職能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勵、引導和扶持政策措施,強化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改善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引導和帶領一大批大學生通過創業實現帶動就業。
二、工作目標
2010-2012年,計劃在三年的時間完成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2萬名。其中:2010年計劃培訓3000人,2011年計劃培訓7000人,2012年計劃培訓10000人。力爭30%的人員實現創業。使具備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完成創業培訓的同時得到小額貸款和后續跟蹤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
三、實施范圍
派遣期內未就業的具有創業意向和創業項目計劃的內蒙古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按照《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內人辦發「2009」188號)要求,開展以“創辦你的企業(SYB)+創業實訓”為主要內容的我區大學生創業培訓。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要發揮各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管理中心的作用,通過人力資源市場以及街道、社區等基層平臺,組織有創業愿望的大學生免費參加創業培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等部門,邀請創業成功人士(特別是創業成功的大學生)為在校大學生傳授創業經驗,組織開展像形式多樣的大學生創業競賽活動,積極開展在校大學生創業培訓服務。
(二)落實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日期在畢業后2年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認真落實有關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扶持的優惠政策。隊友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成功創業的,對符合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將大學生創業見習工作納入就業見習總盤子實行統籌安排管理。并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多渠道建立創業專項扶持資金,發揮貸款擔保公司的作用,多渠道拓展大學生融資渠道。
(三)為在校大學生創業提供指導服務。建立大學生創業項目庫,舉辦創業項目展示和推介引導活動。積極會同教育部門和高等院校,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創業指導服務,將創業指導與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實訓)緊密結合起來,指導大學生制定創業計劃書及創業路線圖。組織成立創業培訓專家顧問團,建立創業咨詢診室,對經過培訓合格的高校畢業創業要建立臺賬,及時了解掌握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在工商注冊、稅收減免、稱帝設施、人才推薦、財稅和法律咨詢及市場開發等方面提供跟蹤和服務,為高校畢業生創業鋪路搭橋。發揮各盟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管理中心作用,提供翔實多樣的創業服務。
(四)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孵化服務。各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充分整合政府、企業、高校、社會團體等多方資源,發揮各盟市小企業創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現有園區和孵化基地的作用,建立一批大學生創業園,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將創業實訓、創業孵化、創業指導相結合,細化、規范服務流程,建立不同階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全方位、階梯型創業孵化服務體系。根據本地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創業場地、創業設施等硬件建設條件,研究制定大學生創業園區房租補貼、經營場地補貼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抓好大學生創業就業工作,事關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大局,為確保活動實效,在自治區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基層服務項目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自治區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牧區基層服務項目工作協調辦公室負責“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日常工作。各盟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實。根據實施目標將任務分解到各個盟市(任務分解見附件),各盟市要根據本地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解任務,細化并落實各項政策。“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相應的情況通報制度,不定期對全區各地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同時開展年度工作綜合和績效考評,并將考評結果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績效考核范圍(三)突出重點,強化推動。建立重點地區和點行業(領域)工作推進機制。呼市、包頭、鄂爾多斯“金三角”創業城市和呼市、包頭、通遼及其他高校畢業生數量較多的地區,要將本地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納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和創建工作重要內容,重點推進。要根據當地實際確定一批重點行業(領域)(如信息技術、服裝服飾、文化創意、物流、動漫、電子商務等),鼓勵指導行業協會、社團組織制訂引領大學生在本行業(領域)創業的行動計劃,報我廳備案后在有條件的地區組織實施。
(四)加強宣傳,正確引導。要發揮人才網、高校校園網的優勢,并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的宣傳力度。宣傳鼓勵自主創業的政策,普及創業知識;宣傳在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中探索出得好經驗、好做法、好模式;表彰在促進大學生創業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大學生創業的良好社氛圍。
附件:內蒙古“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工作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