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頒發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2015-10-22 09:09
1、資助優秀創業項目
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創業投資集團負責評估青年大學生創業項目,每年遴選出200個可行性和預期成功率較高的優秀創業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其中,遴選出20個科技含量高、潛在經濟與社會效益及市場前景好的特別優秀創業項目,每個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助。資助資金50%由市紫金科技創業投資集團天使基金投資、50%由政府補助。
2、支持創業載體建設
鼓勵以多種方式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基地),經驗收認定為“南京市大學生創業園(基地)”的,根據建設規模和標準,分別給予30-5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獎勵補貼,重點創業園(基地)建設,由市、區財政予以重點扶持。
3、提供創業場地支持
對在寧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入住創業園區的項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長3年期限的免費場地或租金補貼,由大學生創業企業納稅屬地區縣(開發園區)負責。對無自有住房的在寧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優先安排公租房。
4、鼓勵多渠道融資創業
(1)在寧初始創業青年大學生的創業項目,經過評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請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從事個體經營、合伙創業的,最高可分別申請10萬元、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財政給予全額貼息,非微利項目財政貼息50%。
(2)鼓勵青年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臺,爭取專項資金支持和社會風險投資,按照單個創業項目所爭取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給予無償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幫助青年創業大學生降低融資風險。
(3)青年大學生自主創業的企業,招用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員工總數30%以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最高200萬元的商業貼息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最長期限兩年。
以上三種融資方式不可同時享受財政補貼。
5、減免相關稅費
自主創業青年大學生,在寧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申辦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下中小企業的,免收企業設立注冊登記費。青年大學生自主創辦的商貿和服務型等企業實體(除限制行業外),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優惠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限制行業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6、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青年大學生創業并正常經營納稅一年以上和帶動2人以上就業的,給予一次性4000元獎勵。初創企業3年內吸納本市戶籍失業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帶動就業獎勵。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給予最長3年期限的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創辦勞務派遣企業不在本政策扶持范圍)。
7、加強創業指導和培訓
鼓勵駐寧高校結合大學生創業園建設成立大學生創業指導站,指導站建設符合市規定要求的,每個給予一次性5-10萬元經費補貼。推行大學生創業導師制,通過“創業導師進校園”、“一對一”創業指導、跟蹤服務等多種形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開展青年創業培訓實訓,經具備創業培訓資質且經過公開招標的社會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在寧青年大學生,可按規定申報創業培訓補貼。對到定點實訓基地參加創業實訓的我市戶籍大學畢業生,給予最低工資標準60%的生活費補助。